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,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,根据7月20日中国民航局、海关总署、外交部发布的相关公告要求,现就在阿富汗实施赴华航班中、外籍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具体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自2020年9月8日起,自阿富汗搭乘航班赴华(包括经阿富汗中转乘机赴华)的中、外籍乘客,须在登机前3天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,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领带“HS”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。航空公司在乘客登机前将查验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。
二、检测时间及检测机构
核酸检测应于乘客登机前3天内在中国驻阿富汗使馆指定或认可的检测机构完成。目前,我馆认可的检测机构为:
1)CITY MEDICAL COMPLEX (CMC),位于喀布尔市第四区 Kart-e-Parwan Square,电话:+93780606060/+93786686864,电子邮箱: citymedicalcomplex.finance@gmail.com
2)HUMAN MEDICAL LABORATORY,位于喀布尔Central Electronics Market,Main Kolola Poshta Road,Between Street 3 and 4,电话:+93777771955/+93777771956,电子邮箱:zaindxb2015@gmail.com
三、中国公民申领健康码办法
(一)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下载安装“防疫健康码国际版”小程序。
(二)中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2小时内,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,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经中国使馆复核通过后,当事人可获得带“HS”标识的绿色健康码。如需要,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s://hr.cs.mfa.gov.cn/help_two/help-two/hs.html,查看“中国公民核酸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”。
(三)请注意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,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。
四、外国公民健康状况声明书办理办法
(一)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,将有效护照资料页、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(式样见附件三)的扫描件,发送至中国使馆以下指定电子邮箱。中国驻阿富汗使馆电子邮箱地址:consulard@163.com
(二)中国使馆审核通过后,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,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。
(三)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乘机,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。
五、重要提醒
(一)请拟搭乘赴华航班乘客认真阅知本通知。如您无法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并获得检测阴性证明,登机前未能持有带“HS”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有效健康状况声明书,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,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。
(二)在已实施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国家(相关国家列表请点击链接查看:https://hr.cs.mfa.gov.cn/help_two/help-two/gj.html)中转,搭乘航班赴华的中、外籍乘客,在中转时亦会被查验带“HS”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。请确保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在中转时有效,否则将在中转地登机受阻,造成滞留等后果。
(三)建议密切关注你所搭乘的航空公司要求,并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,配合航空公司相关措施。
(四)所有乘客务必严格遵守相关防疫法律法规,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。伪造核酸检测证明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
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馆
2020年9月1日
附件一:“防疫健康码国际版”微信小程序二维码
附件二:“HS”标识的绿色健康码